第114章 【九零香江孤女】砍人?先背刑法-《快穿:满级大佬靠攒功德杀疯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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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星冉把他的卷子拿过来翻了一遍。字写得工工整整,普通话听力、日常对话、数字读写,错的都是偏难的题。

    翻到最后一页,附加题:用普通话写一段自我介绍。

    阿辉写的是——

    “我叫李辉,今年二十四岁。我从前做过很多不好的事。现在沈姐给了我一个机会,我不想浪费。我想学着去做一个正经人。”

    字迹干净,没有一处涂改。

    沈星冉把卷子合上,在名单上阿辉的名字后面画了个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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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个月,法律课开始了。

    请的是陈巧慧。

    陈巧慧现在在中环的律所已经做到了中级律师,案子接了不少。沈星冉开口请她来讲课的时候,她的第一反应是翻白眼“你让我教一帮古惑仔学法律?”

    “就教基础的。合同法、劳动法、公司法,够用就行。”

    陈巧慧想了想:“课时费怎么算?”

    “你开价。”

    “不要钱。”陈巧慧翻了个白眼,“就当还你小时候帮我补数学的人情。”

    她第一堂课讲的是合同法。

    讲了十分钟,底下有人举手。

    “慧姐,签合同的时候,对方要是反悔怎么办?”

    陈巧慧推了推眼镜:“看合同条款。违约责任怎么写的,就怎么追。”

    那人挠了挠头:“以前我们遇到反悔的,直接上门砍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现在说的这句话,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,故意伤害罪,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情节严重的,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。”

    教室安静了。

    陈巧慧扫了一圈底下的脸:“还有谁想砍人的,先把这个条款背熟了。”

    从此以后,“刑法二百三十四条”成了这帮人之间的流行语。谁说话冲了,旁边的人就来一句:“二百三十四条啊兄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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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两个半月的时候,出了个岔子,一天晚上,沈星冉在洋楼书房里接到了阿德的电话。

    “星冉,有个事你得知道。”阿德的声音压得很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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